别再当法盲了!这样辞职能让你尽快走人,顺利拿到赔偿金!
  • 浏览:140 评论:0 人
  • 频频总有身边的朋友发来询问:到底怎样写辞职理由啊?
    说得简单点,怕主管不放人,再啰啰嗦嗦一大堆心灵鸡汤;说得暴力点,又怕被上司整,到时候串通人事,连工资都拿不到,卷铺盖滚蛋!
    辞职这件事,看似简单,其实也有很大的学问,有些人甚至能策划一场完美的辞职案,峰回路转,不仅能拿到当月工资,甚至能挣得了n+1的赔偿!
    身处职场的你,是不是曾为辞职之事烦恼过?怎么样能够顺利的离职?公司不同意怎么办?既想辞职又想获得经济补偿,可不可能实现?等等一系列辞职的问题尽在下文,本文重新进行调整,为辞职者们提供参考!

    问:法律规定辞职需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呢?
    答: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当然,如果双方协商,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。 

    问:如果我不辞而别,算是违法行为吗? 
    答:如果您因个人原因离职,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,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,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,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    问:试用期内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? 
    答: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离职,但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修改,规定需提前3日通知。辞职者需注意: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,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书面形式,但从举证角度考虑,建议您不要偷懒,同样使用书面形式通知。 

    问:我提交辞职通知需注意些什么? 
    答:注意事项如下: 
    1)应当注意您的辞职书面文件的措辞,建议使用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”或“辞职通知书”,不宜使用“辞职申请书”。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,无需申请。如果使用“申请书”,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,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。因此,为确保您辞职无碍,宜用“通知书” 
    2)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,您保留签收的证据。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,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,属旷工行为,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。 

    问:您说辞职通知要公司签收,但是我们人力资源部经理从来就不签收,怎么办?
    答:如果公司不签收,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,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“解除合同通知书”或“辞职通知书”,即使公司拒签EMS,您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您已经履行通知义务,系公司拒签。
    注意:不宜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快递文件,建议使用EMS,这不是为EMS做广告哦。 

    问:我已经提前了30日书面通知辞职,但公司不同意我离职,怎么办? 
    答:即使公司不同意您离职,只要您通知期已经届满30日,您亦可离职。 
    1)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,可以解除合同。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; 

    2)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(劳办发[1995]324号)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,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解除劳动合同,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。超过三十日,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,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。 温馨提醒:个别地区仍支持“脱密期”的规定,如果您正好处于该地区,且公司与您约定了超过30天以上的脱密期,需注意风险。 
    问:能不能帮我设计一场完美的辞职,既可达到辞职目的,又可以不提前30日通知,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? 
    答:您想占便宜啊?这个不宜大肆宣扬,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的。我不做什么辞职设计,但可以告诉你原理。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员工不需提前30日通知辞职还可获补偿,这就是实践中常说的“被迫辞职”:
    1)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; 
    2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; 
    3)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; 
    4)规章制度违法,损害员工权益; 
    5)单位因欺诈、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; 
    6)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; 
    7)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。 

    从实践经验表明,只要您有一定的法律意识,能够发现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,您可行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权利,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。您需注意: 
    1)您以上述理由辞职,公司一般是不会签收您的通知书的,建议您ems快递解除合同通知; 
    2)通知书需写明确您的离职理由,比如因公司拖欠工资、克扣工资、不支付加班费、不缴社保等; 
    3)无需提前30日通知,快递通知书后即可离职; 
    4)注意当地司法实践对被迫辞职理由的适用条件。

    问:有这样的好事您不早说,我已经以个人理由辞职了,现在回想一下,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、不缴社保等违法行为,现在可不可以把辞职理由换成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理由呢? 
    答:您都已经以个人理由离职了,开弓没有回头箭了,不能更换您的辞职理由了,还是安静的离开吧。
    问:如果公司和我签了服务期协议,我辞职要不要支付违约金呢?
    答:如果公司支付了专项费用对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,可以约定服务期,如果您以个人理由辞职,需分摊未到期的服务期的培训费。但是,如果公司存在上述第七点里面的违法行为,您以这些理由辞职是不需承担违约金的。



    CareerFrog品牌2010 年在美国芝加哥诞生,创始人为前麦肯锡高级经理、罗兰贝格高级咨询顾问、前LVMH高级培训经理等。致力于帮学生一站式解决求职问题。

    诞生至今,CareerFrog 已累计服务来自全球的学生超过50,000人,在线“一站式求职解决方案”:从求职竞争力评估、职业规划,到各类笔试、面试辅导,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,并保证目标公司offer!现已帮助超过10000名学生进入全球顶尖公司,被誉为中国高端行业专业人士的“黄埔军校”和“中国未来职业经理人的摇篮”。

    同时,CareerFrog为各大知名企业提供互联网招聘平台。"空中宣讲会"服务是功能最全、互动最多、覆盖用户数最广的线上招聘。让招聘与应聘没有界限!最新最酷的招聘方式已经上线!

    招聘&求职,一切就交给职业蛙(CareerFrog)!

    登录下方二维码并填写资料就可获得企业内推机会!
    https://jinshuju.net/f/9lqFEd?from=singlemessage&isappinstalled=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