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鸣咨询:除了信托,看财富家族如何玩转基金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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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与信托相比,对于超高净值投资者来说,基金会可以同时实现其参与社会慈善、资产保护与传承、家族传承等多重目的,具有一举多得的作用。



    中国家族基金会的实践



    根据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的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,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,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,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。


    目前我国的基金会分为两种:可以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两种。


    提到中国的基金会,就不得不提到曹德旺和他的河仁基金会。这是全国第一家,也是目前唯一一家经由国务院批准、以金融资产(上市公司股票)创办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。创办人是我国著名企业家、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。该基金会由曹德旺先生以他父亲曹河仁的名字命名,捐出其家族所持福耀玻璃集团3亿股股票,总价值35.49亿元人民币。从家族的角度讲,也可以称其为曹氏家族私人慈善基金会。



    中国家族基金会的现状及未来



    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下,家族基金会的功能和作用还相对有限,设立家族基金以及家族基金会接受捐赠也都面临一些体制上的障碍。


    从税务的角度来看,对于受赠人来说,根据目前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,接受捐赠的一方要就其受赠所得缴纳所得税。在上文介绍的曹德旺先生的案例中,从河仁基金会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组织章程中可以发现,基金会接受曹德旺家族捐赠的股票,在过户手续完成后,由基金会缴纳。


    除了税务负担的问题,摆在中国家族基金会面前的另一个大难题就是功能限制。根据现行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基金会“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”。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,应当遵循公开、透明的原则。也就说,中国家族基金会的目的受到法规的严格限制,只能以公益为唯一目的。


    正如财富传承和管理这一主题在西方的发展脉络所显示的那样,随着中国的发展和社会进步,家族财富管理的理念在中国社会将进一步深入人心。


    在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》中,也首次明确提出了“探索家族财富管理,为客户量身制定资产管理方案”的概念。未来,我们相信,随着基金会的法规政策进一步调整,包括税收法律和基金会管理的相关条例进一步完善,家族基金会的设立和运作不再面临制度、体系上的障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