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沈银行2022年校园招聘公告
  • 浏览:445 评论:0 人
  • 辽沈银行2022年校园招聘公告



          辽沈银行正式成立于2021年6月7日,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,注册资本200亿元。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辽沈银行,系辽宁省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设立的国有城市商业银行,国有股东资本实力强大,是辽宁推进实施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举措。作为国家金融改革的重要试点,现已成功吸收合并两家城市商业银行,拥有分支机构90家。目前取得了金融改革阶段性的成果,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。作为政府的银行、人民的银行,辽沈银行将一如既往敢于担当作为,不辱使命,全力推进金融改革工作,服务实体经济发展,支持辽宁全面振兴、全方位振兴。未来,辽沈银行将致力于打造治理完善、资本充足、内控严密、管理先进的现代城市商业银行,通过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、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,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、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更好服务于辽宁省经济转型发展。
    一、招聘的基本条件
  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拥护中国共产党;具有良好品行;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    二、招聘的必备条件
    1.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。
    2.境内院校毕业生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,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(学位)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。
    3.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。
    4.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。
    5.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。
    6.应聘者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。
    7.应聘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。
    8.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    三、招聘岗位
    管理培训生岗  招聘人数30人
    岗位条件:
    1.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;
    2.专业要求:专业不限,科技、理工、统计、金融等相关专业优先;
    3.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;
    4.境内院校毕业生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,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(学位)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;
    5.特别优秀者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    工作地点:沈阳
    运营支持岗  招聘人数70人
    岗位条件:
    1.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;
    2.专业要求:专业不限,科技、理工、统计、金融等相关专业优先;
    3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;
    4.境内院校毕业生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,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(学位)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。
    工作地点:由总行统一安排
    四、应聘程序
    报名时间: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18点,逾期报名无效。
    (一)报名
    1. 本次招聘通过猎聘网网站线上报名,登录网址为:( https://xy.liepin.com/lsyhcampus),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。
    2.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,如出现多岗位同时报名的情况,以应聘者第一个报名的岗位为准。
    (二)资格审查
    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。招聘项目组会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,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    (三)笔试
   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。
    (四)面试
    招聘项目组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,并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估,择优推荐拟录用人选。
    (五)考察
   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、背景调查及考察。
    (六)体检
   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自理,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。
    (七)录用
    我行对首次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    五、注意事项
    1.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如与事实不符,我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    2.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,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错失下一应聘环节的,视为自动弃权。
    3.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。社会上出现的、以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本次招聘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,均与本次招聘无关,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,切勿上当受骗。
    4.本次校园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包含总、分行各机构所在地市(沈阳、大连、鞍山、抚顺、丹东、锦州、营口、辽阳、葫芦岛)。
    5.在招聘期间,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办理有关手续等,视为自动弃权。
    6.我行对应聘者信息将严格保密,不做他用。
    7.本次招聘工作中,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按照国家、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执行,我行可能对笔试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的时间、地点、组织方式等做适当调整。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,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“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”专栏,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。
    8.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。
    猎聘咨询电话:024-74884547(工作日:9:00-11:30,13:00-17:00)